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
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
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
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
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
國家稅務總局
國家質量監督(du)檢(jian)驗檢(jian)疫總局
令
第19號
為(wei)規范和引導粉煤(mei)灰(hui)綜(zong)合利(li)用行(xing)(xing)為(wei),促進粉煤(mei)灰(hui)綜(zong)合利(li)用健康發展(zhan),我們對(dui)《粉煤(mei)灰(hui)綜(zong)合利(li)用管理辦法》進行(xing)(xing)了修訂,現予發布,自2013年3月1日(ri)起(qi)施(shi)行(xing)(xing)。1994年1月原(yuan)國(guo)家(jia)經貿委等(deng)六部門(men)發布施(shi)行(xing)(xing)的《粉煤(mei)灰(hui)綜(zong)合利(li)用管理辦法》(國(guo)經貿節[1994]14號)同時廢止。
國(guo)家發展和改(gai)革委員會 主任:張(zhang)平
科 技 部(bu)(bu) 部(bu)(bu)長(chang):萬鋼
工 業 和 信 息 化(hua) 部(bu) 部(bu)長:苗圩
財(cai) 政 部 部長(chang):謝旭人
國(guo) 土 資 源 部 部長:徐(xu)紹史
環 境 保 護 部 部長:周(zhou)生賢(xian)
住 房 城 鄉 建(jian) 設(she) 部 部長:姜(jiang)偉新
交(jiao) 通 運 輸 部(bu) 部(bu)長:楊傳(chuan)堂
稅 務 總(zong) 局(ju) 局(ju)長(chang):肖捷(jie)
質 檢 總 局(ju) 局(ju)長:支(zhi)樹平
2013年(nian)1月5日(ri)
附(fu)件:粉煤(mei)灰綜合利用管理(li)辦法.
附件:
關鍵字: 粉煤灰 利用 管(guan)理辦法 修訂 | 文號:十部門政府(fu)令第19號 發文日期:2013-01-05 生效日期:2013-03-01
文件分類: 行政法(fa)規(gui)與部門規(gui)章 文件類別:產業 文件細類: 能源(yuan) 發文部門: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| |